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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4日消息,广东省政府近日公布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实施方案的通知》,即粤府〔2016〕41号文件。该文件指出要促进跨境电商快速发展,并提出到2020年,跨境电商进出口额年平均增长率保持在30%。
据悉,41号文件中提出要充分发挥广州、深圳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示范引领作用,培育壮大跨境电商经营主体,加强产业聚集园区(载体)建设。 完善跨境电商监管措施,推广广东自贸区跨境电商监管模式,对跨境电商企业和商品实施“一点备案,全关通用”,对商品出入境实施全申报管理。
几乎在同一时间,广东省政府还发布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我省快递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即粤府〔2016〕40号文件,提出要发展跨境电商快递服务。
40号文明确要求加快发展快递服务贸易,加强粤港澳服务合作与交流。支持快递企业在自贸区、综合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等区域内建设跨境快件物流中心。鼓励快递企业提供统一采购、仓储和配送等服务,逐步形成与跨境电商相适应的快递服务体系。支持国际电商企业与快递企业开展合作,探索建立“海外仓”。建立跨境快件便捷通关模式,推进快递企业物流信息与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跨境电商平台、通关监管平台等信息对接共享,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物流信息一体化服务。
有业内人士认为,新的政策鼓励跨境电商企业将总部设在自贸区或保税区内,这对保税仓和保税物流是一个利好消息。两个文件同一时间发布,表明广东省政府在政策层面上支持跨境电商的发展。